金牛能源:前三季预增150%-200%
受益于煤炭产品市场售价上涨和所得税税率降低,金牛能源(000937)上半年实现净利润8.05亿元,同比增长174.23%;基本每股收益1.02元,同比增长174.06%。
公司同时预计,2008年1-9月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150%-200%。上年同期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5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5715元。
中报显示,报告期内,由于公司主要煤炭产品售价大幅提高,主要煤炭产品毛利率提高,故报告期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占利润总额的比例比上年同期大幅降低。上半年公司利润构成中,营业收入同比增加78.24%,营业成本同比增加75.99%。营业成本同比增加的幅度小于营业收入同比增加的幅度,主要是报告期公司主要煤炭产品售价大幅提高,产品毛利率提高所致。
峰峰与金能(000937)牵手组建冀中能源集团
整合河北煤炭资源
孙瑞彬透露,新组建的冀中能源集团将按照统筹煤炭工业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统筹煤炭开发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统筹矿山经济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要求,努力实现优势互补、做大做强。到2010年,冀中能源集团年产原煤将达5000万吨以上,2015年突破8000万吨。
孙瑞彬表示,河北省煤炭产业近年来取得了较大发展,但仍存在产业集中度不高、规模经济不尽合理、经营管理粗放、环境代价过大等突出问题,在资源有序开发、集约利用、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方面还有不足。
根据河北省煤炭工业协会统计,今年一季度,河北省国有重点煤矿完成工业总产值98.71亿元,同比增长45.31%;工业增加值完成46.94亿元,同比增长42.42%;商品煤销售收入完成70.6亿元,同比增长41.34%;补贴后实现利润总额6.76亿元,同比增长115.55%。
重组暂不涉及上市公司
金能集团控股子公司金牛能源(000937)今日在澄清有关媒体报道时称,大股东金能集团与峰峰集团的重组属于强强联合,不存在谁重组谁的问题。此外,金牛能源还承诺,在目前和未来3个月内,没有涉及峰峰集团资产与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计划。
公告显示,金牛能源的实际控制人河北省国资委回函称,金能集团和峰峰集团系河北省省属两家大型煤炭企业集团,都位于河北省南部地区并全部为省国资委所出资的企业。结合国内外煤炭行业的发展趋势及河北省煤炭产业布局特点,近一时期,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规范组建”的原则,在省国资委的指导与授权下,金能集团和峰峰集团一致认为,将两企业重组整合,加快打造5000万吨级以上特大型能源企业集团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两公司已签署了《联合重组协议》并上报了联合重组组建新集团的请示。
而针对峰峰集团40亿元资产即将注入金能集团的说法,金牛能源表示,一方面,金能集团与峰峰集团的重组从启动到最后完成,需要一段时间;另一方面,金能集团与峰峰集团联合重组协议中未涉及任何将峰峰集团资产注入到公司的事宜。目前,金牛能源从未接到大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任何相关方面关于峰峰集团资产与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建议、方案或意向,公司也从未就峰峰集团资产与自己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事宜进行过相关讨论。
金牛能源承诺,在目前和未来3个月内,没有涉及峰峰集团资产与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