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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闻,煤炭行业龙头机会犹存 不容错过
2008-8-11 来源:互联网 字号:【

 近期,发改委发出通知,要求对主要港口和集散地动力煤实行最高限价。这是继6月19日对全国发电用煤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后的又一次"限令"。然而本次"限令"的出台似乎并没有对资本市场产生预期的影响。业内人士表示,本次限价对于煤炭行业整体的利空是不言而喻的,然而对于煤炭行业龙头企业的影响并不是很明显。
  业内人士表示,煤炭行业的上升空间仍然存在,建议投资者关注抗风险能力强的龙头企业。
  发改委二发限价令
  "本次限制煤电价格,对于动力煤的影响会更大;而相对而言,本次限价对于具有坑口发电能力的企业影响并不是很大,对于合同煤基本上没有产生影响。"某机构研究员表示。
  6月19日,发改委下发通知对全国发电用煤实行价格干预。当此限价令实施以后,虽然部分大企业受到价格的监管,但是仍有部分小煤矿处在很难监管的范围里,所以国家的限价令似乎并未起到应有的效果。据了解,秦皇岛的中转煤炭价前不久连续两个多月周周创新高,报价超过1000元/吨。
  7月24日,国家发改委再发煤电限价通知,通知对主要港口和集散地动力煤实行最高限价,规定秦皇岛港、天津港 (600717)、唐山港等港口动力煤平仓价格不得超过6月19日价格水平,即发热量5500大卡/千克动力煤限价水平分别为每吨860元、840元和850元。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电煤价格临时干预措施,提高重点电煤合同兑现率,查处煤炭生产企业违反政府限价、擅自提高价格等行为。
  上述研究员表示,目前股指并不乐观,在如此颓势的市场形势下,本次限价令对于煤炭行业而言显然是利空的。此外,国际石油、煤炭价格的回落也都构成了相对利空消息。
  "不过,对于中国神华(601088)、中煤能源(601898)以及大同煤业(601001)而言,此次限价几乎没有造成很大的影响,因为它们具有相对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合同煤比例占公司主营业务的比例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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