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鸣科化(600985)公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民用爆破器材出厂价格的通知》,公司决定从2008年8月20日起按照该通知规定调整民用爆破器材产品销售价格,平均上调幅度为30%以上。
通知要求,适当提高民用爆破器材出厂基准价格;扩大民用爆破器材出厂指导价格允许浮动幅度。民用爆破器材出厂指导价格允许浮动幅度由现行下浮5%、上浮10%,扩大为上下15%。企业可根据国家规定的出厂基准价格,在允许的浮动幅度内自主定价。公司称,此次价格调整有利于改善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有效提升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李阳丹)